“十一”出行,许多市民选择了网上预订酒店。但是,很多网站公布的酒店预订价格与实际价格并不一致。
27日上午,笔者在某网站看到了一个“预订经济快捷酒店,入住返还房费20-100元房费”的消息,正好自己的朋友要来烟台玩,需要预订一个房间。在该网站提供的酒店里,笔者选择了滨海西路的一家酒店,网上的标价是标准间每天160元,想想入住以后还能够返还部分房费,便觉得很划算。但是,在打电话询问酒店一些具体事宜时,工作人员却告知,160元是该酒店淡季时推出的特价房,现在是旺季,最便宜的标准间是每天280元。笔者觉得奇怪,又询问了关于返还房费的问题,工作人员称“酒店从来没有在网上发布过类似信息,也从来没有返还过现金,请你与网站方面联系。”
笔者挑选了该网站罗列的另外3家酒店。位于二马路上的某连锁酒店称,该酒店现在的标准间是每天199元,10月1日到3日不接受预订,4日以后可以预订,价位是每天169元。工作人员称,网上说的是原来的价位,现在已经调价了;位于北马路上的某酒店也称网站上的价格与现价不同;西炮台南路某酒店最便宜的标准间是338元,当笔者质问为什么网上是198元时,对方称“这个价位从来就没有过”。在新海阳东街的一家酒店,笔者发现标准间的价格(180元)比网上公布的价格(210元)要便宜许多。工作人员的解释是,标准间原价是300元,“十一”期间电话预订打六折,即时入住的话还可以便宜20元。3家酒店都没有“入住后返还房费”的规定。

